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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師持續進修及實習培訓委員會由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成立,負責:
(a) |
協助管理局處理實習培訓機構及導師註冊事宜; |
(b) |
協助管理局制訂準則用以批核由不同培訓機構提交的導師所用的季度評核表格及實習人員所用的年度評核表格,以及執行這些準則並按需要設立小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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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協助管理局制訂準則用以審核導師提交的季度評核表格及實習人員提交的年度評核表格,以及執行這些準則並按需要設立小組委員會; |
(d) |
就有關藥劑師實習培訓的事宜向管理局提供意見; |
(e) |
按需要與實習培訓機構及導師緊密聯絡; |
(f) |
執行管理局所容許並賦予的有關實習培訓的其他職能;及 |
(g) |
就香港註冊藥劑師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向管理局提供包括下列範疇的意見,以維持其執業水平:
- 就註冊藥劑師持續專業發展/教育制訂政策及推行策略;
- 審定負責管理及籌辦持續專業教育課程的機構;以及
- 推行及監管(包括備存記錄)持續專業教育計劃,並就其進度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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